【全区标准定额与节能科技工作经验交流】多措并举 向绿而行 让建筑焕发绿色生命力发表时间:2023-06-09 10:28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落实住建领域碳达峰工作任务,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强化新建项目建筑节能管控。从项目立项(备案)、规划条件、工程规划审查等多个环节入手,推动参建各方履行主体责任,在施工中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规范标准,同步抓好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强制条文和工程质量强制条文的落实。引导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按照500元/平米的标准进行专项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多100万元。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2022年鄂尔多斯市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可再生能源建筑达41万平方米。 积极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扩大绿色建筑标准执行范围,东胜区、康巴什区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在自治区减免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策基础上,2023-2025年期间每年安排800万元,对2022年后取得绿色建筑星级标识的项目,按照一星级绿色建筑10万元,二星级20万元,三星级5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获得绿色建筑星级标识的新建绿色建筑自住住房,贷款额度最高上浮10%。目前绿色建筑累计推广面积已超1000万平方米,实现规模化推进目标。 大力推广使用绿色建材。以自治区首批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地区为契机,严格执行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明确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或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采用获得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2万平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和5万平米以上的居住建筑项目,鼓励采用获得认证的绿色建材。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继续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被动式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加强建筑节能管理,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积极构建新型建筑体系“向绿而行”,让建筑焕发绿色生命力。 |